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如何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1、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
2、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3、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约定派遣期限的规定是什么?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劳务派遣人员的认定申请受理有何规定?
1、派遣员工在本市用工单位发生事故伤害的,西青天津人事派遣,由劳务派遣单位或者外省市劳务派遣单位在本市设立的分支机构向注册地区人社局提出认定申请,并承担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申领保险待遇等保险责任;用工单位应当协助认定的调查核实工作。
2、外省市劳务派遣单位未在本市设立分支机构的,由本市用工单位向注册地区人社局提出认定申请。
3、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后,经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发生的劳务派遣人员协商一致,将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主体由劳务派遣单位变更为用工单位的,人员的保险关系可以转移至用工单位。由用工单位持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及变更情况说明到本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劳务派遣的优点和好处
劳务派遣的优点和好处
应当说,劳务派遣制的这条好处,对往往处于弱势位置的人才个体来说,更具有特别的意义。当然,处于弱势位置的有时可能也会是用人单位。避免有可能成为弱势方的责、权、利受到损害,接受人才派遣制可能是人才供需双方的一种理想选择。
在中国加入世贸的新背景下,为适应来自国际和国内日益剧烈的市场竞争的需要,继续保持或增创企业竞争优势,企业在人力资源方面需要通过有效管理达到以下几个方面的目标:
(一)科学合理地配置员工并制定有效的薪酬政策;
(二)通过培训提高员工素质;
(三)改革管理模式,降低人力资源利用成本和风险。
劳务派遣的优势
一、用工单位与被派遣人无劳动关系,减少了劳动纠纷,降低了劳资摩擦的处理难度。
二、用工单位要用人则向劳务派遣公司要,用完到期即退。无清退或长期无法安排的困难。
三、用工单位可以向劳务派遣公司要熟练工,省却了员工培训费和培训时间。
四、用工单位与派遣公司之间签订用工协议,规避了新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对员工的经济补偿义
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支付报酬吗?
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规定的工资标准,天津人事派遣费用,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劳务派遣单位如何在本市为劳务派遣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1、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应当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天津人事派遣机构,依法履行社会保险登记和缴纳义务。劳务派遣用工行为发生在本市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务派遣员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天津人事派遣服务,并按照本市标准,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
2、外省市劳务派遣单位在本市注册设立子公司或者分公司的,由其子公司或者分公司为本市用工单位使用的劳务派遣员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按照本市标准,为劳务派遣员工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
3、外省市劳务派遣单位未在本市注册设立子公司或者分公司的,劳务派遣协议双方应当在协议中明确由本市用工单位为劳务派遣员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按照本市标准,为劳务派遣员工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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