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13512876566

西青劳务派遣代理 西青劳务派遣 汇泽博远公司

发布日期 :2022-10-13 15:01发布IP:123.58.44.124编号:10598373
分 类
劳务输出
单 价
电议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咨询电话
135-12876566
手机
13512876566
Email
huizeboyuan@163.com
让卖家联系我
详细介绍





劳务派遣的优点和好处

劳务派遣的优点和好处

一、“不求所有,但求所用”是劳务派遣制的一个显著特征。

在我国旧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工人归单位所有,都是单位的人,工作是终身制,端的是铁饭碗,人员能进不能出.工人闲置浪费现象很普遍。目前在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知识经济正在兴起,工人要流动,“单位人”要变成“社会人”已经是大势所趋。我国劳务学家、中国劳动科学院副院长王通讯提出“对工人,不养而用是上上之策。”他说:“如何用工人、现在有三种.现象:一是养人用人;二是养人不用人;三是不养人而用人,对用人单位来说‘工人不养而用’是上上之策,追求工人‘为我所用’要比‘为我所有’有利得多。”实行劳务派遣制,使用人单位在工人使用上“不求所有、但求所用”这种新的用人理念得以实现。用人单位只需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一份劳务派遣协议,然后由劳务派遣机构把合适人员派到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只负责对工人的使用,不与工人本人发生任何隶属关系。应当说,以“不求所有、但求所用”为特征的劳务派遣制,特别适合于那些非公有制企业、国企改制企业和那些经营发展变化比较快、不同发展阶段或不同发展时期对人才需求又不尽相同的单位。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如何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如何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1、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

2、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3、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西青劳务派遣,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约定派遣期限的规定是什么?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劳务派遣人员的认定申请受理有何规定?

1、派遣员工在本市用工单位发生事故伤害的,由劳务派遣单位或者外省市劳务派遣单位在本市设立的分支机构向注册地区人社局提出认定申请,并承担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申领保险待遇等保险责任;用工单位应当协助认定的调查核实工作。

2、外省市劳务派遣单位未在本市设立分支机构的,由本市用工单位向注册地区人社局提出认定申请。

3、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后,经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发生的劳务派遣人员协商一致,西青劳务派遣咨询,将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主体由劳务派遣单位变更为用工单位的,人员的保险关系可以转移至用工单位。由用工单位持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及变更情况说明到本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劳务派遣工能否享受高温补贴?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

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和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载明或者约定的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应当符合前款规定。”、《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西青劳务派遣流程,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这两部政策法规已经明确为劳务派遣员工是否应该享受高温补贴提供了法律依据,同工同酬是劳务派遣员工的权利,在高温作业的劳务派遣工应该要像用工单位的其它劳动者一样享受高温补贴。


西青劳务派遣代理-西青劳务派遣-汇泽博远公司由汇泽博远(天津)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汇泽博远(天津)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劳务派遣”的公司。自成立以来,我们坚持以“诚信为本,稳健经营”的方针,勇于参与市场的良性竞争,使“汇泽博远”品牌拥有良好口碑。我们坚持“服务至上,用户至上”的原则,使汇泽博远在劳务输出中赢得了客户的信任,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 特别说明:本信息的图片和资料仅供参考,欢迎联系我们索取准确的资料,谢谢!


相关分类
汇泽博远(天津)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天津市西青经济技术开发区赛达九纬路7号智商中心
  • 电话:135-12876566
  • 手机:13512876566
  • 联系人:陈经理
  • 请卖家联系我
推荐产品
信息搜索